互联网信息服务可以分为:非经营性信息服务和经营性信息服务。
非经营性信息服务是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经营性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
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凡从事经营性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经营性网站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包括:
(一)利用网站进行网上交易的;
(二)利用网站为他人网上交易提供交易平台或其他服务的;
(三)利用网站发布广告或商业信息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经营行为。
好了,了解上面的两个概念的之间区别之后,我们再来谈谈经营性网站备案和非经营性备案之间的区别。
经营性网站备案:
涉及到前置审批的网站——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需要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先办理ICP备案,就可以去办理ICP经营许可证和互联网前置审批了。先办理前置审批在办理icp证,然后才能从事经营性信息服务。例如包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的必须要先办理前置审批文件。
金融业务备案——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 ),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需要接入服务商核实该网站主办单位是否取得相关资然后提交通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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