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学基本概况
学院历史沿革
1993年开办的西藏民族学院法学专业,开创了西藏自治区社会主义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先河。经过不懈的努力与发展,法学专业经历了由专科教育到本科教育再到研究生教育、由传统教育到综合型、专业特色教育的历史嬗变,办学实力在全国民族院校和西藏高校中具有重要影响和地位。2005年开办的社会工作本科专业,作为西藏自治区唯一的社会工作专业,在西藏社会研究和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正呈现加速发展的良好态势。2010年5月,学校整合法学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的教育资源,成立法学院。
师资队伍和专业建设
法学院具有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业务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4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14名、讲师12名。教师学历结构为博士11名、硕士20名。其它师资11名,相关管理人员10名。本院拥有一支“双师型”法学和社会工作专业教学团队。教师队伍学缘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
法学院已经形成以法学和社会工作本科教育为主,法律硕士和民族地区法制问题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培养为特色,西藏政法干部培训和法学函授教育为辅,保留法律事务专科教育的综合全面发展格局。法学院的总体办学思路是:“坚持重点建设法学学科,兼顾社会学发展”、“坚持以本科生教育为主,不断扩大研究生教育”、“坚持专业理论知识传授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相结合”。
学生规模和人才培养
法学院现有本科生、研究生683名。法学院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怎么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任务,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办学实力和育人质量,矢志不渝地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已经成为西藏自治区法学和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科学研究的重要阵地。
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
办学优势
法学院办学优势主要在于:
第一,拥有一支热爱教学工作、科研能力相对突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拥有相对合理的高学历和高职称教师队伍结构,教师教学经验丰富,受到学生好评,而且取得了良好科研成果和社会评价。其中,法学专业教师中取得律师执业证书4人,担任立法机关特邀监督员、检察机关业务咨询专家7人;社会工作专业教师中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1人,二级心理咨询师1人,担任全国社会学会理事1人,陕西省社会学会常务理事1人,理事1人。2010年,法学(专业)教学团队被评定为自治区级专业教学团队。2015年,法学院牵头的“西藏社会和谐稳定与法治建设”研究基地获批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律文库现已收录专著9部,学院教师发表学术论文共37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约80余篇。主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国家民委项目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5项,自治区级项目5项,校级项目30项。为学校争得诸多荣誉,将教学科研相结合、以科研促教学的良好形势逐步形式;
第二,在本科教学和管理方面,法学院制定了规范合理的培养方案,开设了齐全、完整的专业必修课程,以及丰富、众多的专业选修课程。法学教学方面,2006年法学专业被确定为学校品牌专业。2008年法学专业的《经济法学》课程被评选为西藏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009年法学专业被确定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2011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在法学专业开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同年,法学院正式开展民族地区法制问题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2015年,我区唯一的法律硕士在我院开始招生。社会工作教学方面,为了配合社会工作实践性强的专业特点,社会学教研室教师先后完成两项实务性强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一项校级重点课程,且该重点课程的主持人刘红旭博士主讲课程入选教育部“马工程”精彩一课。2014年开始,我校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的社会工作实践项目在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开始实施,由香港理工大学、西藏民族大学和长安社工中心三家合作的社会工作站,承担了我校社会工作学生的专业见习和实习;
第三,实践教学资源比较丰富。为了满足法学、社工专业实习实践教学的需要,法学院先后与陕西、西藏等省(自治区)检察院、法院、法律服务等诸多实务部门合作,建立了实习实践教学基地36个,其中自治区内21个,区外15个。法学专业在校内建有现代化的模拟法庭一个,总面积180多平米。2012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西藏法学教学研究实训基地”获准立项建设,建立了物证技术实验室,法律诊所与法律援助中心等。社工专业建有个案工作室、小组工作室、案例与数据分析室,在陕西、四川等地挂牌建立了一批教学实习实践基地。
办学特色
在办学过程中,为避免法学专业趋同化的弊端,学院按照社会需求和教育规律来确定办学方向和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西藏民族大学法学的办学特色。
第一,办学定位准确。法学院的办学定位主要以建设法治西藏、推进依法治藏为目标,根据西藏学生的自身特点和未来发展,合理地规划学习内容,尽可能提供西藏社会建设亟需的各类法律人才,同时也提倡和引导区外学生积极投身于服务西藏法治建设的事业中去。
第二,管理方式创新。为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的育人理念,培养社会主义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法治建设所需要的专门人才。法学院决定从2015级开始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度,导师制分为班级导师制和小组导师制两种。实行班级导师制班级每班配备思政导师一名、专业导师一名。通过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探索建立“三二一”班级常态化管理机制,让导师参与指导学生学业规划、思想教育、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就业指导、行为规范管理等教书育人工作,从而使学生得到健康全面的发展。
第三,社会工作专业的特色鲜明。不同于法学专业成熟的办学模式,而社会工作专业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其特色是:
(1)实践为本的专业教育。注重实践教学,教会学生社会调查研究的能力、个案辅导的能力、小组工作的能力和社区服务的能力,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2)教学为本的教研体系。社会工作要求学生全面综合的素质,教学的过程就是社会工作行动研究的过程。教师始终以教学为本,从教学中激发科研灵感,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的成长发展,如源于小组工作的教学方式已转化为每年进行的新生成长小组。
(3)科研为本的社会服务。以专业的社会工作为西藏各族群众提供服务,以优质的社会学研究为西藏社会建设提供理论来源,已成为社会工作专业科学研究的基本出发点。社会学教研室共有8位专兼职教师,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自然基金项目1项,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教育规划项目1项,人均承担的省部级项目为0.625个,即便是在重点大学也不多见。另外,根据依法治藏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法学院积极拓展新的专业设置,申报治安学本科专业。
毕业生与就业
据统计,法学、社会工作专业先后培养毕业生2944人,其中法学2785人,社会工作159人。法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绝大多数被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就业率2012届94.92%,2013届95%。近三年来,先后有22名学生在校期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18名毕业生考取了硕士研究生。 法学院先后培养出许多优秀学子。“最美武警消防员”阳军烈士、荣获2011年团中央和全国学联举办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的张进学同学、荣获香港国际艺术节舞蹈一等奖的邹继业同学,荣获西藏自治区201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的王秦阳同学,就是法学院优秀学子的典型代表。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来自于与互联网(注明原创稿件除外),供访客免费学习需要。如文章或图像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第一时间删除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