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响应工信部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境外注册域名不可备案,国内注册的域名必须实名认证,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备案。
个人
网站备案域名所有者信息应与
网站负责人信息保持一致(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企业备案域名所有者应与公司信息保持一致(公司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或与主体负责人信息保持一致(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已备案成功的客户请按要求修改域名注册信息,以免备案号被注销。
需要备案的客户请按要求注册域名并实名认证。感谢大家的配合!
现定于2017年12月14日开始对“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升级期间将关闭企业通信服务,停止接收备案请求数据。
给您带来的不便,望您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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